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707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8〕28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省公路局、高速集团、交通集团、交投集团,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交通咨询公司,厅质监站、厅建设处、路网处、科技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8]3号)的要求,省厅制定了《陕西省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28日
陕西省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8]3号)要求,为严格落实公路建设与养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从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各阶段做好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特制定我省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影响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在建工程和在役等级公路交通标线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水平,提升公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二、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省厅分管厅领导
副组长:厅建设处、路网处、科技处处长
成员: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投集团、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交通咨询公司、厅质监站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协调公路交通标线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2)组织有关现场抽查工作;3)制定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主任由科技处处长兼任。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部门)
(一)严格标线设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标线设计,明确材料要求、设置位置、颜色、形状和尺寸,明确逆反射亮度系数的要求,以确保公路正常使用期内安全使用。(在建工程由厅建设处牵头;在役工程由厅路网处牵头,省公路局组织实施;交通咨询公司和相关设计单位配合。)
(二)严格原材料和施工管控。严格选取原材料供应厂商,路面标线涂料和路面标线使用玻璃珠的生产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检测检验报告。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按《路面标线涂料》(JT/T280)、《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包括涂料的玻璃珠含量、抗压强度、色度性能和玻璃珠的粒径分布、成圆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严格标线施工过程监控,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加强施工监理现场巡视、抽查工作,配备逆反射仪等必备检测设备,对标线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及控制,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整改。(在建工程由厅建设处牵头;在役工程由厅路网处牵头,省公路局组织实施;厅科技处、厅质监站和相关业主单位配合。)
(三)严格交(竣)工验收及信用评价。建设单位应严格标线工程交(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对标线厚度和逆反射亮度系数抽检合格率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律返工处理。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质量的验证性检测,并将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与信用评价挂钩,对偷工减料的单位纳入信用黑名单。(在建工程由厅建设处牵头;在役工程由厅路网处牵头,省公路局组织实施;厅质监站和相关业主单位配合。)
(四)加强标线的养护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关于标线使用期养护的规定开展巡查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线及时安排养护施工,保障标线设置水平。(由厅路网处牵头,省公路局组织实施。)
(五)建立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根据专项活动的成果,逐步完善标线建设、养护质量相关标准规范,编写公路交通标线建设与养护质量指南,协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相关地方标准。(由厅科技处牵头,省公路局、厅建设处、厅路网处、厅质监站和相关业主和运营单位配合。)
四、工作步骤
专项工作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从此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相关牵头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要分解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和具体路段,建立工作机制。请牵头单位将分解目标和工作任务及联系人于3月30日前报厅科技处。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全面排查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制订针对性方案,全面实施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全面总结评估专项工作情况,提炼经验、完善制度和标准规范,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交通标线质量管理,加强对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分工和任务目标;公路设计、建设、管理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省厅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导。
(二)加强质量管控,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标线质量管控,切实加强标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标线质量抽查通报机制。厅质监站将公路标线纳入2018年度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合格企业通报力度,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公路市场,确保公路交通标线满足规范要求。
(三)巩固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专项工作的实施,总结管理经验。厅将在此工作的基础上,编写公路交通标线建设与养护质量指南,协调省质监局颁布地方标准,实现公路交通标线质量的整体提升。
联系人:高诣民 联系电话:029-88869067